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白云人家
夏阳
老刀和老马,我挺好的一对朋友,合伙开了家公司,不到一年,就散伙了。
朋友做成这样,真没劲,老马太操蛋了。老刀丢下这句话,怒气冲冲地走了。去哪儿?上白云山种植药材。白云山,云海苍茫,是方圆数百里海拔最高的一座山。
老刀刚去的那阵子,一天好几个电话打下来:山上太无聊了,要不是看在几个钱的份上,老子早下山了。
即便如此,这家伙还是隔三差五地躺在我家里,吃饱喝足后,霸在电脑前。
后来,老刀就来得少了,偶尔下山进城,也是采购一些药材种子,来去匆忙。不仅人来得少,电话也少,十天半个月无音讯。
我最后一次接到老刀的电话,是两年后的事。那天,老刀告诉我,不想种药材了。是挺来钱的,但开公司欠下的债还清了,不想种了。所以,手机也没有保留的必要。
挂了电话后,我愣了好一会儿:这家伙怎么了?赚钱的买卖不做,手机也不用,在山上成仙了?
又过了半年,待到满山泻翠时,我收到老刀的一封信。信在路上走了足足半个月。老刀在信里热情地邀请我上山住几天,还画了一张草图,孩子气十足地写道:不识老刀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外。都什么年代了还写信?我哭笑不得,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带着满肚子的好奇进山了。
按照老刀草图的指引,我那辆心爱的路虎越野车,在一条坑坑洼洼的山路上吭哧了半天,终于走到了路的尽头——白云山脚下的一个林场场部。把车寄存后,林场的干部递给我一根木棍,指了指一条悬在头顶的羊肠小道,说:走到头,便是老刀的家。
老刀的家——山的腰际,白云深处。
我拄着木棍,胆战心惊,在深山老林里蜗牛一样连滚带爬。四野万籁俱寂,一条小路,绳一般抛向浓荫蔽日的原始森林深处,弯弯绕绕,走了七八公里,一拐弯,眼前突然变得开阔:云朵在脚下快速地流动,云海雾浪下,群山峻岭、城镇村庄、阡陌田野、河流树林,像摆在一个棋盘上一样一览无余。浩阔的地貌让人平静,我的心陡然升起一片清凉。久居城市的我,面对这样一方突然冒出来的世外桃源,如痴如醉。
老刀站在几间瓦房前笑吟吟地看着我。
晚上,老刀隆重地烧了几道菜:小鸡炖蘑菇、山笋红焖兔子肉、清炒野菜、凉拌木耳,奇香无比。
第二天清晨,我被一群鸟吵醒。一群鸟的嫩嗓子,唤醒了整座白云山。四周影影绰绰,牛奶一样的雾霭在指间流动。空气雨后般清新湿润,我伸了伸懒腰,贪婪地做着深呼吸。
一碗鲜甜的地瓜粥,一碟爽口的咸萝卜。早餐后,我们隔桌对坐,喝着绿茶聊天。我问老刀,干吗不种药材——不是挺来钱的吗?
老刀说,这里的气候和土壤特殊,种植的药材,几乎接近于野生的品种,来钱确实挺快的。但你看我现在还需要钱吗?喝的吃的用的,哪一样不是自产的?
我心有不甘地说,你这样远离尘世,会远离很多快乐,容易被时代抛弃的。
老刀挥了挥手,说,抛弃什么?无非是互联网上那些流水线作业的八卦新闻——谁打记者了,谁当总统了,哪个球队输了或者赢了,股票涨了或者跌了。其实想想,那都是傻瓜式的快乐,挺没劲的。我这里完全不插电,没有任何电器设备。但你看看,满天星空比不过城市的霓虹灯?飞禽走兽的啼叫比不过歌星声嘶力竭的吼唱?书上的唐诗宋词比不过电视连续剧里幼稚的缠绵?每天午后一场雨,一年四季盖被子,比不过城市里密密麻麻的空调?出门靠脚走路,双手勤耕细作,比不过打的去健身房跑步?
我得意地说,哼哼,你这里没有冰箱。
老刀笑了。拉着我转到屋后,从一口幽深的井里往上拽起一个竹篮。湿淋淋的竹篮里,两瓶红酒和一个西瓜,丝丝地直冒凉气。老刀说,不好意思,这是我们中午享用的。
我尴尬地挠了挠头。
几天的接触里,我发现老刀像换了一个人似的:不抽烟,偶尔喝点酒,养一条狗几只鸡,种半亩稻田半亩瓜菜。每天早睡早起,晨时,携清风白云荷锄而出,晚霞烧天时,坐在家门口喝茶读书看脚下的行云流水。
我承认自己是一个俗人,所以还得下山。老刀一直把我送到山脚的林场场部。临别,塞给我五万块钱,叮嘱道,仔细想想,当年公司倒闭的事儿,主要是我的责任,不能怪人家老马。这点钱,算是我赔给他的。另外,我在这里种植药材赚钱的事儿,一定要替我保密,市侩之徒来多了,会污染这里的空气。说到这里,老刀有些忧心忡忡了。
嗯。我郑重地点了点头。
(摘自《小小说选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