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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2021-2022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题

作者UID:7189882
日期: 2024-11-23
期末考试
现代文阅读(35分)
现代文阅读Ⅰ

材料一:

人愉快时,面呈笑容,哀痛时放出悲声,这种内心情感也能在中国书法里表现出来,像在诗歌音乐里那样。别的民族写字还没有能达到这种境地的。中国的书法何以会有这种特点?

唐代韩愈在他的《送高闲上人序》里说:“张旭善草书,不治他技,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观于物,见山水崖谷,鸟兽虫鱼……可喜可愕,一寓于书……”张旭的书法不但抒写自己的情感,也表达出自然界各种变动的形象。但这些形象是通过他的情感所体会的,是“可喜可愕”的;他在表达自己的情感中同时反映出或暗示着自然界的各种形象。或借着这些形象的概括来暗示着他自己对这些形象的情感。这些形象在他的书法里不是事物的刻画,而是情景交融的“意境”,像中国画,更像音乐,像舞蹈,像优美的建筑。

后汉大书家蔡邕说:“凡欲结构字体,皆须象其一物,若鸟之形,若虫食禾,若山若树,纵横有托,运用合度,方可谓书。”元代赵子昂写“子”字时,先习画鸟飞之形,使“子”字有鸟飞形象的暗示。他写“为”字时,习画鼠形数种,穷极它的变化,他从“为”字得到“鼠”形的暗示,因而积极地观察鼠的生动形象,吸取着深一层的对生命形象的构思,使“为”字更有生气、更有意味、内容更丰富。这字已不仅是一个表达概念的符号,而是一个表现生命的单位,书家用字的结构来表达物象的结构和生气勃勃的动作了。

常识告诉我们:一个有生命的躯体是由骨、肉、筋、血构成的。中国古代的书家要想使“字”也表现生命,成为反映生命的艺术,就须用他所具有的方法和工具在字里表现出一个生命体的骨、筋、肉、血的感觉来。但在这里不是完全像绘画,直接模示客观形体,而是通过较抽象的点、线、笔画,使我们从情感和想象里体会到客体形象里的骨、筋、肉、血,就像音乐和建筑也能通过诉之于我们情感及身体直感的形象来启示人类的生活内容和意义。

另外,中国字的起始是象形的。许慎《说文》序解释文字的定义说: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文和字是对等的。单体的字,像水木,是“文”,复体的字,像江河杞柳,是“字”,是由“形声相益,孽乳而浸多”来的。写字在古代正确的称呼是“书”。书者如也,书的任务是如,写出来的字要“如”我们心中对于物象的把握和理解。用抽象的点画表出“物象之本”,这也就是说物象中的“文”,就是交织在一个物象里或物象和物象的相互关系里的条理:长短、大小、疏密、朝揖、应接、向背、穿插等等的规律和结构。而这个被把握到的“文”,同时又反映着人对它们的情感反应。这种“因情生文,因文见情”的字就升华到艺术境界,具有艺术价值而成为美学的对象了。

还有,在古代,中国人书写的笔是毛笔。殷朝人就有了笔,这个特殊的工具才使中国人的书法有可能成为一种世界独特的艺术,也使中国画有了独特的风格。它铺毫抽锋,极富弹性,所以巨细收纵,变化无穷。用笔有中锋、侧锋、藏锋、出锋,方笔,圆笔、轻重、疾徐等等区别,皆所以运用单纯的点画而成其变化,来表现丰富的内心情感和世界诸形相。

——摘编自宗白华《中国书法里的美学思想 》

材料二:

学习书法艺术,实则学习形式与韵律的理论,由此可见书法在中国艺术中的重要地位。我们甚至可以说,书法提供给了中国人以基本的美学,中国人就是通过书法才学会线条和形体的基本概念的。因此,如果不懂得中国书法及其艺术灵感,就无法谈论中国的艺术。比方说,中国的建筑,不管是牌楼、亭子还是庙宇,没有任何一种建筑的和谐感与形式美,不是导源于某种中国书法的风格。

中国书法在世界艺术史上的地位实在是十分独特的。毛笔使用起来比钢笔更为精妙,更为敏感。由于毛笔的使用,书法便获得了与绘画平起平坐的真正的艺术地位。中国人已经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他们把绘画和书法视为姐妹艺术,合称为“书画”,几乎构成一个单独的概念,总是被人们相提并论。

在我看来,书法代表了韵律和构造最为抽象的原则。欣赏中国书法,是全然不顾其字面含义的,人们仅仅欣赏它的线条和构造。在这绝对自由的天地里,各种各样的韵律都得到了尝试,各种各样的结构都得到了探索。正是中国的毛笔使每一种韵律的表达成为可能。而中国字,尽管在理论上是方方正正的,实际上却是由最为奇特的笔划构成的,这就使得书法家不得不去设法解决那些千变万化的结构问题。于是通过书法,中国的学者训练了自己对各种美质的欣赏力,如线条上的刚劲、流畅、蕴蓄、精微、迅捷、优雅、雄壮、粗犷、谨严或洒脱,形式上的和谐、匀称、对比、平衡、长短、紧密,有时甚至是懒懒散散或参差不齐的美。这样,书法艺术给美学欣赏提供了一整套术语,我们可以把这些术语所代表的观念看作中华民族美学观念的基础。

——摘编自林语堂《书法是中国美学的基础》

现代文阅读Ⅱ

青春之歌(节选)

杨沫

冬天,快过阴历年的时候,一个风雪满天的星期日,余永泽从外面抱回了许多好吃的东西——有便宜坊的烤鸭,有天福号的酱肉,还有非常精致的点心和一瓶白兰地酒。道静接过这些东西,奇怪地问:

“你买这些干什么?”

余永泽在道静的脸上吧地亲了一下,高兴地说:“今天请个贵人来吃点喝点。”

道静噘着嘴巴看着余永泽不动,不高兴地说:

“什么贵人?——我不侍候你那贵人!”

过了一会儿,风雪小了一点,“贵人”终于来了。这人像个运动员,穿着灯笼裤、球鞋,粗粗壮壮的。可是一双大眼睛却很有精神。进门后,余永泽赶忙热情地给道静介绍:

“这是罗大方,我们历史系的同学。”他又转过身把道静介绍给他,“这是林道静,我的爱人。”

罗大方伸出大手握住道静的手,亲切地笑笑说:

“好,我们认识认识。你现在没有上学?也没有工作?”

道静不好意思地红了脸。但她觉得罗大方这个人挺直爽,一见面就很关心别人的生活。他对人像个朋友,可不像什么“贵人”。于是她笑着,赶快给客人斟上水,一边张罗着这顿丰盛的晚餐,一边听他们谈什么话。

“老余,你现在弄起考据来啦?”客人说。

“是啊,国文系嘛,就得钻故纸堆。对这些,我现在兴趣很浓。你怎么样?还忙着救国工作?”“不。”罗大方避而不谈这些,仍然接着刚才的话头,“你们弄考据,整理国故很好,这也是需要的。可是,千万别上了胡博士的圈套,钻到‘读书救国’的牛角尖里。那,那可就……”他机灵的大眼睛忽然一转,头一摆,对余永泽和林道静爽朗地大笑起来,“嘿,朋友!我来背一下胡博士的杰作给你们听听好不好?”

“嘿嘿,你先别背,我来问你!”余水泽慌忙打断罗大方的话,脸上浮起极不自然的笑容,“你父亲不是跟胡适很熟,现在,他们的情况怎么样?……我的意思是问胡适近来忙不忙?”

“问我父亲和博士他们吗?一对难兄难弟!他们一同研究杜威先生的实验主义,然后贩卖给中国人,好叫中国人高高兴兴地承认‘有奶便是娘’,以便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来奴役中国。怎么?老余,你问胡适忙不忙是什么意思?”这位罗大方口若悬河,一说就是一套。

“别忙,先吃饭喝酒。”余永泽笑着张罗着让罗大方坐下。

客人和余永泽都坐在铺着洁白桌布的小圆桌旁吃起来了,罗大方惊奇地说:“老余,你好阔呀,干吗弄这些酒菜?”

“老同学嘛,应当招待招待你。你刚才问我为什么要找胡适么,”余永泽微笑着说起来,“我读王国维和罗振玉的著作,里面有些问题弄不大清楚,想找胡适问问——尽管他在某些地方有毛病,好些人都骂他,不过依我看,他毕竟是中国现代的学者。他治理学问的态度和他的渊博知识还是有可资学习之处的。所以我想把些问题向他请教。可是,他是名学者,咱是个穷学生,不好意思直接找他。因为你父亲和他熟,所以我想托你……”余永泽把一大块烤鸭夹到罗大方的碟子里,脸上露出极其殷勤的笑容。

罗大方又是一阵爽朗的大笑。他把头摇得货郎鼓似的,一边吃着一边说:

“有学问的教授多得很,干什么单找胡适?我看算了吧!我给你介绍别人可以,就是不管介绍胡博士。”

余永泽竭力抑制自己的失望、不满,喊着林道静说:“你也吃饭来吧。”他又转向罗大方仍然笑着问,“喂,老罗,你们一伙子南下示威的救国代表都哪儿去了?怎么听不到你们活动的信啦?李孟瑜呢?——那可真是个了不起的干将。”

“你钻到故纸堆里当然听不到外面的消息了。”罗大方放下酒杯从坐着的小凳上站起来,在小屋各处观看着。“老余,你们两个都是青年人,可不要失掉青年人的锐气啾!能活动,还是参加些外面的活动。南下那阵子,老余,你在北平不是也很激昂吗?”

“是啊。”余永泽说,“现在,我也并非不激昂。不过那么喊喊口号,挥挥拳头,我认为管不了什么事。我是采取我自己的形式来救国的。来,老罗,再吃一点。”他仍然殷勤地劝罗大方吃。

“你的形式就是从洋装书变成线装书;从学生服变成长袍大褂。”道静忽然笑着插了话。不知怎的,虽然和罗大方初次见面,但她的同情却在他那边。她觉得他不知有哪些地方,有些像她在北戴河碰到过的卢嘉川。

“不要听她瞎说!”余永泽急忙接过道静的话,对罗大方笑着说,“她因为找不到工作,无处泄愤,就常常找我出气。这样的社会真是不免叫人气愤,我为她的工作真不知跑了多少腿,着了多少急,结果还是不得不把她耽误在家里替我洗衣做饭。这社会,‘毕业就是失业’,一点儿不假。现在我就在为毕业后的出路担心。老罗,你的职业一定不成问题,因为你有那样一个有地位的父亲。”

“算啦,我才不稀罕他的栽培呢。我们说不到一块儿,只好各行其是!”罗大方说着就要往外走,“谢谢你们二位,我走啦。”

(有删改)

注:林道静因养母逼婚,离家出走,在海边被余永泽相救。几经相遇,两人结婚,后因见解不同,林道静离开小资意识的余永泽,走上革命之路!

古代诗文阅读(35分)
文言文阅读

汉武帝元朔三年,初,匈奴降者言:“月氏故居敦煌、祁连间,为强国,匈奴冒顿攻破之。老上单于杀月氏王,以其头为饮器,余众遁逃远去,怨匈奴,无与共击之。”汉方欲事灭胡,闻此言,因欲通使。道必更匈奴中,上募能使月氏者。汉中张骞以应募,出陇西,径匈奴中,单于得之,留骞十余岁,与妻,有子,然骞持汉不失。骞得间亡,乡月氏西走,至大宛。大宛闻汉之饶财,欲通不得,见骞,喜,为发导译抵康居,传致大月氏。大月氏太子为王,既击大夏,分其地而居之,地肥饶,少寇,殊无报胡之心。骞留岁余,竟不能得月氏要领,乃还,并南山,欲从羌中归,复为匈奴所得。留岁余,会匈奴国内乱,骞乃与堂邑氏奴甘父逃归。上拜骞为太中大夫,甘父为奉使君。骞初行时百余人,去十三岁,唯二人得还。

元狩元年,初,张骞自月氏还,具为天子言西域诸国风俗。天子既闻大宛及大夏之属,皆大国,而兵弱,贵汉财物;其北有大月氏、康居之属,兵强,可以赂遣设利朝也。诚得而以义属之,则广地万里,致殊俗,威德遍于四海。欣然以骞言为然。元鼎二年,浑邪王既降汉,汉兵击逐匈奴于幕北,自盐泽以东空无匈奴,西域道可通。于是张骞建言:“乌孙王昆莫本为匈奴臣,后兵稍强,不肯复朝事匈奴,匈奴攻不胜而远之。今单于新困于汉,而故浑邪地空无人。蛮夷俗贪汉财物,今诚以此时厚币赂乌孙,招以益东,居故浑邪之地,与汉结昆弟。其势宜听,听则是断匈奴右臂也。既连乌孙,自其西大厦之属皆可招来而为外臣。”天子以为然拜骞为中郎将将三百人马各二匹牛羊以万数赍金币帛直数千巨万多持节副使遣之他旁国。骞既至乌孙,昆莫见骞,礼节甚倨。骞谕指曰:“乌孙能东居故地,则汉遣公主为夫人,结为兄弟,共距匈奴。”乌孙自以远汉,未知其大小;素服属匈奴日久,其大臣皆畏匈奴,不欲移徙。骞留久之,不能得其要领,因分遣副使使大宛、康居、大月氏、大夏及诸旁国。乌孙发译道送骞还,使数十人,马数十匹,随骞报谢,因令窥汉大小。是岁骞还,拜为大行。后岁余,骞所遣副使通大夏之属者皆颇与其人俱来,于是西域始通于汉矣。

乌孙王既不肯东还,汉乃于浑邪王故地置酒泉, 稍发徙民以充实之。后又分置武威郡,以绝匈奴与羌通之道。

(节选自《通鉴纪事本末·汉通西域》,有删改)

语言文字运用(20分)
写作(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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