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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编版2022-2023学年高中语文必修上第五单元乡土中国 同步练习

作者UID:7319097
日期: 2024-11-24
同步测试
基础知识
阅读理解
阅读下面材料,完成下列小题。

材料一

我在上一篇里说明了乡土社会的一个特点就是这种社会的人是在熟人里长大的。用另一句话来说,他们生活上互相合作的人都是天天见面的。

(节选自费孝通《乡土中国·文字下乡》)

历世不移的结果,人不但在熟人中长大,而且还在熟悉的地方上长大。熟悉的地方可以包括极长时间的人和土的混合。祖先们在这地方混熟了,他们的经验也必然就是子孙们所会得到的经验……他们个别的经验,就等于世代的经验。经验无需不断累积,只需老是保存。

(节选自费孝通《乡土中国·再论文字下乡》)

家族虽则包括生育的功能,但不限于生育的功能。依人类学上的说法,氏族是一个事业组织,再扩大就可以成为一个部落。氏族和部落具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我们的家也正是这样。我的假设是中国乡土社会采取了差序格局,利用亲属的伦常去组合社群,经营各种事业,使这基本的家,变成氏族性了。一方面我们可以说在中国乡土社会中,不论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都可以利用家族来担负;另一方面也可以说,为了要经营这许多事业,家的结构不能限于亲子的小组合,必须加以扩大。而且凡是政治、经济、宗教等事务都需要长期绵续性的,这个基本社群决不能像西洋的家庭一般是临时的。家必须是绵续的,不因个人的长成而分裂,不因个人的死亡而结束,于是家的性质变成了族。氏族本是长期的,和我们的家一般。我称我们这种社群作小家族,也表示了这种长期性在内,和家庭的临时性相对照。

中国的家是一个事业组织,家的大小是依着事业的大小而决定的。如果事业小,夫妇两人的合作已够应付,这个家也可以小得等于家庭;如果事业大,超过了夫妇两人所能担负时,兄弟伯叔全可以集合在一个大家里。这说明了我们乡土社会中家的大小变异可以很甚。但不论大小上差别到什么程度,结构原则上却是一贯的、单系的差序格局。

(节选自费孝通《乡土中国·家族》)

材料二

“聚落”一词,在我国最早出现于《汉书·沟洫志》,最初是“村落”的意思。而现代广义的“聚落”,指人类各种聚居方式,且涵盖生产、生活、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因素。

每个聚落空间一般都有一个中心。以浙江省楠溪江地区的乡村聚落为例,周宅村的中心由土地庙和一个长方形广场组成;塘湾村的中心由郑氏宗祠、五桂祠及松房祠组成,宗祠也兼做戏台;芙蓉村的中心由主街南侧的芙蓉池和芙蓉亭组成,芙蓉池西邻宗族子弟读书的芙蓉书院。这些聚落中心体现了乡土社会农耕文明的特点。

聚落中的家家户户,不仅体现为空间上的紧密相邻,更体现为文化、制度、血缘等因素的共同联结。浙江兰溪的诸葛村,是迄今发现的诸葛亮后裔人数最多的聚居地。诸葛村有六七百年的历史,村中很多人从事中医药业,如今四代以上的中药世家就有十四家。地处八座小山合抱中的诸葛村,以“钟池”为聚落中心,从“钟池”向四面八方延伸出八条主巷。主巷间的住户星罗棋布,并派生出许多连环交错的窄弄堂,外人进村犹如走迷宫。有趣的是,数百年来,诸葛后人浑然不觉身在“八阵图”,直到有人揭出“八卦阵”布局的奥秘。有学者认为,这种聚落空间布局,有利于一呼百应,从四面八方打击来犯之敌,这既是对祖先的特殊纪念,也是对诸葛亮“八阵图”的变相保存。

世界其他地区也曾出现过许多以血缘、家族为纽带组成的聚落。比如十五世纪的意大利城市聚落佛罗伦萨,曾聚居了四百多个家族派别。这些家族派别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甚至相互敌对,于是,强势家族修筑塔楼,聚族而居,追随者则聚居于塔楼周围,以增强各自家族派别的势力,彼此防御抗衡,因此当时的佛罗伦萨塔楼林立。

工业革命以后,很多乡村聚落发展为城市聚落;城市聚落则从以血缘为基础的身份社会,发展为以法理为基础的契约社会。

(取材于倪震宇等作者的文章)

阅读下面材料,完成下面小题。

在都市社会中一个人不明白法律,要去请教别人,并不是件可耻之事。事实上,普通人在都市里居住,求生活,很难知道有关生活、职业的种种法律。法律成了专门知识,不知道法律的人却又不能在法律之外生活。在有秩序的都市社会中,在法律之外生活就会扰乱社会的共同安全。于是这种人不能不有个顾问了。律师地位的重要从此获得。

但是在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中做人,如果不知道“礼”,就成了撒野,没有规矩,简直是个道德问题,不是个好人。一个负责地方秩序的父母官,维持礼治秩序的理想手段是教化,而不是折狱。如果有非要打官司不可,那必然是因为有人破坏了传统的规矩。在旧小说上,我们常见的听讼,亦称折狱的程序是:把“犯人”拖上堂,先各打屁股若干板,然后一方面大呼冤枉。父母官用了他“看相”式的眼光,分出那个“獐头鼠目”,必非好人,重加呵责,逼出供状,结果好恶分辨,冤也伸了,大呼青天。——这种程序在现代眼光中,会感觉到没有道理,但是在乡土社会中,这却是公认正当的。否则为什么这类记载,《包公案》《施公章》等能成了传统的最畅销书呢?

我在上一次杂话中已说明了礼治秩序的性质。在这里我可以另打一个譬喻来说明:在我们足球比赛时,裁判官吹了哨子,说哪个人犯规,哪个人就得受罚。用不到由双方停了球辩论、最理想的球赛是裁判员形同虚设(除了做个发球或出界的信号员)。为什么呢?那是因为每个参加比赛的球员都应当事先熟悉规则,而且都事先约定根据双方同意的规则之下比赛,裁判员是规则的权威。他的责任是在察看每个球员的动作不超出规则之外。一个有Sportsmanship的球员并不会在裁判员的背后,向对方的球员偷偷地打一暗拳。如果发生此类事情,不但裁判员可以罚他,而且这个球员,甚至全球队的名誉即受影响。球员对于规则到谙熟,技艺要能做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的程度,他需要长期的训练,如果发生有意犯规的举动,就可以说是训练不良,也是指导员的耻辱。

这个譬喻可以用来说明乡土社会对于讼事的看法。所谓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生活各方面,人和人的关系,都有着一定规则,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悉、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长期的教育已把外在的规则化成了内在的习惯,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力,而是在身内的良心。所以这种秩序注重修身,注重克己。理想的礼治是每个人都自动地守规矩,不必有外在的监督。但是理想的礼治秩序并不常有的。一个人可以为了自私的动机,偷偷的越出规矩。这种人在这种秩序里是败类无疑。每个人知礼是责任,社会假定每个人是知礼的。至少社会有责任要使每个人知礼。所以“子不教”成了“父之过”。这也是乡土社会中通行“连坐”的根据。儿子做了坏事情,父亲得受刑罚,甚至教师也不能辞其咎。教得认真,子弟不会有坏的行为。打官司也成了一种可羞之事,表示教化不够。

(取材于费孝通《乡土中国·无讼》)

阅读下面材料,完成下列小题。
材料一
       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讼师”,大家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做刀笔吏的在这种社会里是没有地位的。可是在都市里讼师改称“律师”,之上还要加个“大”字;打官司改称“起诉”;包揽是非改称“法律顾问”——这套名词的改变正代表了社会性质的改变,也就是礼治社会变为法治社会。
       在都市社会中一个人不明白法律,要去请教别人,并不是件可耻之事。但是在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中做人,如果不知道“礼”,就成了撒野,没有规矩,简直是个道德问题,不是个好人。一个负责地方秩序的父母官,维持礼治秩序的理想手段是教化,而不是折狱。如果非打官司不可,那必然是因为有人破坏了传统的规矩。
       礼治秩序的性质,我可以打一个譬喻来说明:在我们比赛足球时,裁判官吹了哨子,说哪个人犯规,哪个人就得受罚,用不到由双方停了球辩论。最理想的球赛是裁判员形同虚设(除了做个发球或出界的信号员)。为什么呢?那是因为每个参加比赛的球员都应当事先熟悉规则,而且都事先约定根据双方同意的规则比赛。裁判员是规则的权威,他的责任是在察看每个球员的动作不越出规则之外。球员对于规则要谙熟,技艺要能做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的程度,他需要长期的训练。如果发生有意犯规的举动,就可以说是训练不良,也是指导员的耻辱。
       这个譬喻可以用来说明乡土社会对于讼事的看法。所谓“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生活各方面,人和人的关系,都有着一定的规则。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长期的教育已把外在的规则化成了内在的习惯。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力,而是在身内的良心。所以这种秩序注意修身,注重克己。理想的礼治是每个人都自动地守规矩,不必有外在的监督。但是理想的礼治秩序并不是常有的。一个人可以为了自私的动机,偷偷地越出规矩。这种人在这种秩序里是败类无疑。每个人知礼是责任,社会假定每个人是知礼的,至少社会有责任要使每个人知礼。所以“子不教”成了“父之过”。这也是乡土社会中通行“连坐”的根据。儿子做了坏事情,父亲得受刑罚,甚至教师也难辞其咎。教得认真,子弟不会有坏的行为。打官司也成了一种可羞之事,表示教化不够。
(取材于费孝通《乡土中国》)

材料二:

①在一个乡土社会中生活的人所需记忆的范围和生活在现代都市的人是不同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生活很安定的社会。我已说过,向泥土讨生活的人是不能老是移动的。在一个地方出生的就在这地方生长下去,一直到死。极端的乡土社会是老子所理想的社会,“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不但个人不常抛井离乡,而且每个人住的地方常是他的父母之邦。

②历世不移的结果,人不但在熟人中长大,而且在熟悉的地方上生长大。熟悉的地方可以包括极长时间的人和土的混合。祖先们在这地方混熟了,他们的经验也必然就是子孙们所会得到的经验。时间的悠久是从谱系上说的,从每个人可能得到的经验说,却是同一方式的反复重演。同一戏台上演着同一的戏,这个班子里演员所需要记得的,也只有一套戏文。他们个别的经验,就等于世代的经验。经验无需不断累积,只需老是保存。

③在定型生活中长大的有着深入生理基础的习惯帮着我们“日出而起,日入而息”的工作节奏。记忆都是多余的。“不知老之将至”就是描写“忘时”的生活。秦亡汉兴,没有关系。乡土社会中不怕忘,而且忘得舒服。只有在轶出于生活常轨的事,当我怕忘记时,方在指头上打一个结。

④指头上的结是文字的原始方式,目的就是用外在的象征,利用联想作用,帮助人的记忆。在一个常常变动的环境中,我们感觉到自己记忆力不够时,方需要这些外在的象征。从语言变到文字,也就是从用声音来说词,变到用绳打结、用刀刻图、用笔写字,是出于我们生活从定型到不定型的过程中。在都市中生活,一天到晚接触着陌生面孔的人才需要在袋里藏着本姓名录、通信簿。在乡土社会中黏着相片的身份证,是毫无意义的。在一个村子里可以有一打以上的“王大哥”,绝不会因之错认了人。

⑤在一个每代的生活等于开映同一影片的社会中,历史也是多余的,有的只是“传奇”。一说到来历就得从“开天辟地”说起;不从这开始,下文不是只有“寻常”的当前了么?都市社会里有新闻;在乡土社会,“新闻”是稀奇古怪,荒诞不经的意思。在都市社会里有名人,乡土社会里是“人怕出名,猪怕壮”。不为人先,不为人后,做人就得循规蹈矩。这种社会用不上常态曲线,而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一套。

⑥在这种社会里,语言是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了。当一个人碰着生活上的问题时,他必然能在一个比他年长的人那里问得到解决这问题的有效办法,因为大家在同一环境里,走同一道路,他先走,你后走;后走的所踏的是先走的人的脚印,口口相传,不会有遗漏。哪里用得着文字?时间里没有阻隔,拉得十分紧,全部文化可以在亲子之间传授无缺。

(取材于《乡土中国·再论文字下乡》)

综合表达
完成小题。

教化性的权力虽则在亲子关系里表现得最明显,但并不限于亲子关系。凡是文化性的,不是政治性的强制都包含这种权力。文化的基础必须是同意的,但文化对于社会的新分子是强制的,是一种教化过程。

在变化很少的社会里,文化是稳定的,很少新的问题,生活是一套传统的办法。如果我们能想象一个完全由传统所规定下的社会生活,这社会可以说是没有政治的,有的只是教化。事实上固然并没有这种社会,但是乡土社会却是靠近这种标准的社会。也是这种社会,人的行为有着传统的礼管束着。

教化权力的扩大到成人之间的关系必须得假定个稳定的文化。稳定的文化传统是有效的保证。我们如果就个别问题求个别应付时,不免“活到老,学到老”,因为每一段生活所遇着的问题是不同的。文化像是一张生活谱,我们可以按着问题去查照。所以在这种社会里没有我们现在所谓成年的界限。凡是比自己年长的,他必定先发生过我现在才发生的问题,他也就可以是我的“师”了。三人行,必有可以教给我怎样去应付问题的人。而每一个年长的人都握有强制年幼的人的教化权力:“出则悌”,逢着年长的人都得恭敬,顺服于这种权力。

文化不稳定,传统的办法并不足以应付当前的问题时,教化权力必然跟着缩小,缩进亲子关系、师生关系,而且更限于很短的一个时间。在社会变迁的过程中,人并不能靠经验作指导。能依赖的是超出个别情境的原则,而能形成原则、应用原则的却不一定是长者。这种能力和年龄的关系不大,重要的是智力和专业,还可加一点机会。讲机会,年幼的比年长的反而多。他们不怕变,好奇,肯试验。在变迁中,习惯是适应的阻碍,经验等于顽固和落伍。在这种情形中,一个孩子用小名来称呼他的父亲,不但不会引起父亲的呵责,反而是一种亲热的表示,同时也给父亲一种没有被挤的安慰。尊卑不在年龄上,长幼成为没有意义的比较,见面也不再问贵庚了。——这种社会离乡土性也远了。

(选文有删改)

选文中,作者提到了一个“教化权力(教化性的权力)”的概念,请答出教化权力存在于怎样的社会中,其扩大和缩小与什么有关,有着怎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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