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官制度
材料一:1883年美国通过了《彭德尔顿法》,确立了竞争考试、职务常任和政治中立原则。英国的竞争考试比较注重理论和基础知识的测试,而美国竞争考试增加了“实用性”的概念,不仅仅注重以学术知识为基础的学究式的或作文格式的训练,而且把考试与即将从事的工作要求联系在一起。英国文官的录用与晋升必须严格按照一步一阶的模式进行。《彭德尔顿法》则取消了进入文官行列必须仅仅以“最低等级”为起点的前提条件,美国文官任何官阶将是一个没有任何禁律的向任何人开放的文官结构。英国录用文官,倾向于出身贵族和名门等上流社会,或来自伦敦等大都市的人士。《彭德尔顿法》则特别强调文官均匀分布与职位轮换的思想,即联邦政府的文官将以人口为基础在各个州中进行分布。
——石庆环《论美国文官制度的三项基本原则——从1883年〈彭德尔顿法〉谈起》
材料二:1876—1879年晚清首任驻外公使郭蒿焘曾出使英法等国。他将西方政治制度等同于中国三代之制(儒家学者将夏商周时期视为中国历史上制度最完美的时期),认为“其君民上下相与考求如此,是以所用必当其才,而无敢以私意援引,此西洋各国之所以日趋强盛也。”
——摘编自方莉《论郭嵩焘对西方政治制度的考察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