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洪武四年(1371年),明太祖朱元璋就颁布诏书:“禁濒海民不得私出海。”其后历经永乐、宣德、景泰、成化、弘治、正德各朝,海禁政策不断升级强化。隆庆元年(1567年)福建巡抚涂泽民奏请开放海禁。这一奏议得到朝廷批准,从而形成隆庆开海的局面。隆庆开海局面之所能够形成,主要是因为明穆宗及其朝廷了解到“市通则寇转而为商,市禁则商转而为寇”的关系,顺应了一些有识之士要求适当开海的呼声。福建地方大员一再奏请在该省开海,是基于“闽人滨海而居,非往来海中则不得食”的生活传统。隆庆开海后,伴随着白银的大量流入,中国的生丝及纺织品、陶瓷器、漆器等工艺品、矿产品及金属制品、水产品、农产品等等商品也源源不断地输送至东南亚各港口。
——摘编自陈尚胜《隆庆开海:明朝海外贸易政策的重大变革》
材料二:根据《中英南京条约》及随后于1843年签订的细则性附约《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和《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约》,中国被迫开放贸易并按自由贸易帝国主义的原则建立通商口岸和租界,即广州、厦门、福州、宁波和上海五个口岸开放通商。清政府面对英国、法国、美国领事联合在各自租界征收关税的事实,设立了海关总税务司,并在各口岸的海关设立一个外国税务司。这一海关体系的建立,为条约通商贸易体制提供了一种制度化的保证。客观上分析,条约通商体制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以口岸为中心的近代区域市场的发展和近代市场关系的形成。
——摘编自张明之《从朝贡体系到条约通商:近代中国对外贸易形态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