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国际法的起源可追潮到16、17世纪,和民族国家的兴起同时产生。1648年缔结的《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确认了国家主权、主权平等的根本原则,确立了主权国家在国际法中的核心地位。伴随着殖民扩张,国际法中所包括的思想和价值被欧洲列强带到世界的其他地方。但中国等亚非国家非但没有成为国际法体系中正常的平等一页,反而随着主权被侵害不断沦为殖民地或者半殖民地。直到二战之后,以《联合国宪章》为核心的一整套国际规则体系,才逐渐成为整个国际社会的行为规则,构成了当代国际法。国际组织大量出现,使国际法中出现了全新的关于国际组织和机构的法律体系。广大发展中国家要求修改调整外国投资、开发和其他部分的国际法内容,国际法出现了一个新兴的分支-国际经济法。同时,还产生了许多国际法的新分支,比如航空法、外空法、国际环境保护法等。
——摘编自周忠海《国际法史与国际法的发展》
材料二:中国坚定挥卫以《联合国宪章》为核心的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以建设性姿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已参加了几乎所有普遍性政府间国际组织,缔结了500多项国际公约和2万多项双边条约,成为全球治理的重要力量、国际法治的坚定维护者和建设者。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契合当代国际法发展大势,为国际法指明了以人类为中心、以人类社会整体利益和共同的前途命运为依归的新的价值目标。
——摘编自徐宏《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国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