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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编版2022-2023学年高一上学期 必修 中外历史纲要(上)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同步训练

作者UID:7026178
日期: 2024-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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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本大题共15小题)
材料分析题(本大题共5小题)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汉承秦制,实行编户齐民制度,将户籍的编制和管理纳入了法治的轨道。《户律》规定“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百家为一里,十里为一亭,十亭为一乡”,从而在基层建立起严密的居民组织。乡设三老,县设户曹,专门负责户籍的管理和人口的统计。户口登记的内容包括户主、户内成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土地、房屋、财产等情况,并以此作为征发赋役的根据。凡登记在国家户籍上的人口统称为“编户民”,不得随意迁徙,否则将被视为“亡命”,并受到严惩。汉代国家户籍大致分三类:其一为一般居民,其二为宗室贵族,其三为下等居民,如商人阶层。其中第一类,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编户齐民,是汉代户籍的主体。

——摘编自《编户齐民——我国古代户籍制度的完备》

材料二: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均田制下按丁计征的租庸调制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的发展。由于国家对农民的压迫严重,不堪重负的农民宁愿依托地主也不愿重回自己的家园。逃户现象成为唐代中叶时国家极为头痛的问题,故政府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实行以资产为宗的两税法。国家放松了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承认了乡村社会的土地租佃和土地买卖。在租佃制下,佃农与地主是一种互相依赖的经济契约关系,他们在法律身份上是平等的。

——摘编自曹端波《唐代土地制度的转型与农民身份地位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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