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自殷以前,天子、诸侯君臣之分未定也。……诸侯之于天子,犹后世诸侯之于盟主,未有君臣之分也。……逮克殷践奄,灭国数十,而新建之国皆其功臣、昆弟、甥舅,本周之臣子;而鲁、卫、晋、齐四国,又以王室至亲为东方大藩……由是天子之尊,非复诸侯之长而为诸侯之君……盖天子、诸侯之分始定于此。此周初大一统之规模,实与其大居正之制度相持而成者也。
——王国维《殷周制度论》
材料二:“内阁制乃平时不使元首当政治之冲,故以总理对国会负责,断非此非常时代所宜。吾人不能对于惟置信推举之人,而复设防制之法度……余亦不肯循诸人之意见,自居于神圣赘疣(注:多余无用的东西),以误革命之大计。”
——1911年12月26日孙中山在同盟会“最高干部会议”上的讲话
材料三:这种新型模式,既克服了三权分立模式互相扯皮、效率低下的弊端,也借鉴了它职权清晰、便于监督的优点;既克服了议行合一模式职责不清、不利监督的弊端,又吸收了它便捷高效的优点。所以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对代议制历史上出现的两种模式进行扬弃的产物。首先,它有统或合的一面,它把所有国家权力统统集中于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不与任何其他机构分享人民赋予的权力;同时,它又有分的一面,人民代表大会把立法权、决定权、人事任免权和监督权留给了自己,也把行政权、审判权和检察权等经由法定程序分别授予了政府、法院和检察院。这种模式,是代议制发展历史上继三权分立和议行合一之后的一个新的模式。
——席文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