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题库 > 高中历史试卷库

甘肃省天水市秦安县2022-2023学年高二上学期历史期末考试试题

作者UID:7026178
日期: 2024-11-13
期末考试
选择题(本题共20道小题,每小题3分,共60分)
材料题(本题共3道小题,第21题10分,第22题16分,第23题14分,共40分)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秦朝采用户籍制度。在秦国及秦皇朝时期,并不是所有民户都允许单独立户,允许立户的要求:第一,必须不是商人、开客店者及赘婿、后父。第二,立籍的对象必须是土地的拥有者或是官府授田的对象。秦时除有一般的民户户籍外,还有其他不同类别的特殊户籍。民户户籍有两种:“敌秦人”和外来人。除此,还有官吏的“宦籍”,官吏子弟的“弟子籍”,有爵者的爵籍,属于王族的“宗室籍”,属于贾人的“市籍”及其他贱口的户籍等。凡列入“弟子籍”者,既有被任用为官的权利,又有某种免役的特权。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

材料二:唐代前期实行的基本赋役制度是租庸调。据《通典》记载,天宝十四年(755年)全国总人口为52918309人,其中不负担租庸调的竟有44700988人之多。建中元年(780年),德宗下令:“令黜陟观察使及州县长官,据旧征税数及人户土客定等第钱数多少,为夏、秋两税。其鳏寡悖独不支济者,准制放免。共丁租腐调,并入两税。”两税按户等征钱,按田亩征米粟,租庸调和其他杂税一概并入两税,即所谓“租腐杂徭悉省”,改变了过去“日输月送无休息”的情况。行两税法后,“轻重之权始归于朝廷”。

——摘编自张帆著《中国古代经济简史》

试卷列表
教育网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