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唐朝前期,对盐业推行了允许公私兼营的宽松政策。安史之乱后,盐铁转运使第五琦认为“方今之急在兵,兵之强弱在赋”,乃奏请肃宗,禁止政府允许以外的其他盐业生产,对盐业采取了亭户制盐官府统购官运官销的政策。760年,唐肃宗任命刘宴担任盐铁转运使。刘宴在坚持第五琦的官营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改革盐政,实行亭户制盐官府统购商运商销,精简盐政机构;同时在产盐区较远的地区,设置“常平盐”,如盐商不至,则官府把盐减价卖给百姓。至大历末年,盐利收入达到六百万缗,“宫闹服御、军饷、百官俸禄皆仰给焉”。
——摘编自刘玉峰《唐代盐业政策新论》
材料二:明初盐法甚严,严禁一切私自贩卖行为。这种“一刀切”式的禁盐导致了近场(靠近盐场的地区)贫难军民生路尽绝,不得不铤而走险贩卖私盐。一些盐政官员认为以生存为目的的近场私盐事关民生,应当驰禁。在他们的推动下,明政府颁布了弛禁近场私盐条例,“凡贫难军民,将私盐有肩挑背负,易米度日,不必禁捕”。但近场私盐弛禁的相关规定粗疏简陋,各方利益群体都以此投机卑利,造成私盐泛滥、管理混乱等众多负面影响。
——摘编自吕小琴《明清近场私盐治理的改革困境及制度移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