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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农村重点高中协作校2023年高考政治三模试题

作者UID:11003641
日期: 2024-07-21
高考模拟
选择题(本大题共16小题,共48.0分)
材料题(本大题共4小题,共52.0分)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使用了“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的全新表达,特别强调要“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2022年全国科技工作会议强调,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用好市场优势培养科技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近年来,我国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断增强,企业日益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和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主体。2022年我国市场主体突破1.69亿户,增长迅速。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已超过3/4。拥有有效发明专利的企业达35.5万家,有效发明专利总数达232.4万件。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2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在132个创新体中,中国排名11位。可见,企业在我国的国家创新体系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也要看到,制约企业科技创新的瓶颈桎梏仍未完全破除,大企业创新策源不够、大而不强,中小企业竞争力仍待提高、创新能力不足,具体表现为“四难”:一是创新决策中企业话语权与主体地位不匹配,企业自主决策能力提升难;二是创新活动组织应用导向不足、利益诉求不一致,企业与其他创新主体协同合作难;三是创新要素在高校院所和企业间双向流动机制不健全,高端研发人才向企业集聚难;四是创新成果转化的激励和保护机制不完善、政策协同不够,企业通过创新获得回报难。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68岁的李泯与65岁的蒋梅再婚后,共同购置了一套商品房,房产登记在蒋梅名下。蒋梅的小女儿一直照顾两位老人的生活起居,负责接送及陪护卧床不起的李泯到医院治病。蒋梅的小女儿意外离世后,蒋梅的二女儿将两位老人接到自己家中照顾。直至蒋梅、李泯先后去世。 

蒋梅去世前留有一份遗嘱,载明登记在她名下的房产留给自己的三个女儿继承,李泯不得分割、无权继承。在蒋梅去世后,李泯曾向蒋梅的子女出具了一份放弃继承声明书,声明放弃继承蒋梅的房产份额。两位老人离世后,蒋梅的二女儿按照遗嘱对房产进行了处置。 

李泯的子女认为其擅自出售房产,侵犯了他们对李泯遗产的继承权,将蒋梅的二女儿诉至法院,要求依法继承李泯的遗产。 

法院经审理认定涉案房产中属于李泯的遗产份额由蒋梅的二女儿、小女儿分得一定比例,另一部分则由李泯的子女共同继承。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蒋梅的二女儿分别向各继承人支付相应钱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结合上述案件,说明法院判决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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