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文本一:
勒索信
本·克里斯丁森
鲍勃·斯科特被绑架,3天后来了信,收信人为“R·斯科特亲启”,还盖着纽约的邮戳。
“可能是绑架者来的。”美国联邦调查局负责本案的埃文斯说。他小心翼翼地打开信封,用镊子取出两页纸,在桌上展开。两页纸都是用铅笔写的,一页是印刷体,另一页是鲍勃的笔迹。
第一页纸写的是:
若是还想见到你的孩子,就准备好十万美元的小额纸币。
男孩的信是:
亲爱的爸爸:
他们说我应该给您写封平安信,来证明我没有死。为了证明真是我写的信,我就给您描写一下小鸟吧。我看见一只鸟在啄一棵树,这只鸟除了头和脖子是白色的,全身都是黑色。在小鸟的头部后面有一点儿红色斑点。还有一只鸟,是一种麻雀,只有它在鸣叫,鸟的头部是灰色的,从上到下都有黑色条纹,尾巴非常短。我扔了一根树枝,鸟就向南飞去,我敢说它一口气能飞十英里。这里还有一只蓝知更鸟,发出格格响的噪音。好吧,希望很快见到您。
爱您的鲍比
埃文斯看看桌上摆放的男孩的照片,男孩身体很强壮。“这个孩子非常热爱大自然吧?好啦,我检查一下信上的指纹,说不定能得到一点儿线索。”
斯科特先生摇摇头。“是呀,他向来爱研究鸟类。可是,你瞧,这封信里有一些错误。我复印一份行吗?”他复印完信,拿起帽子向外走,“我到图书馆去一会儿,马上回来。”
斯科特先生两个小时后回来了。埃文斯一无所获。他没有从信上得到任何线索,没有指纹,什么痕迹都没找到。
斯科特说:“看这里,埃文斯。你没找到什么,我倒是有种预感。不只是预感,我相信是真的。我要坐飞机去加利福尼亚州,马上就去!”
“加利福尼亚州!可是邮戳是纽约的呀。”埃文斯开始表示不同意。
“你尽管相信我好了,要是你不想跟我去,我就自己去。”
当他们在加利福尼亚州的圣巴巴拉市下飞机时,一队警务人员在等着他们。
斯科特告诉他们:“我要找的地方大概距离这里以北约十英里远,那里是长着高大松树的地方,附近不是有一条溪流就是有一个小湖。我从没有见过那个地方,但是我十分肯定就在那里。”
一个警员说:“说得不错,真有那么一个地方,几年前我曾经到那个地方搜索过。”
他们没有费事就找到了那里。隐藏的地点只能有一处,那是一间几年都没人使用过的旧木屋。警察从三面包围上去,没开一枪就捉住了措手不及的绑匪。
斯科特把儿子抱在怀里,埃文斯听见男孩说:“我就知道你会来,爸爸。我知道你能找到这里。”
埃文斯抱怨道:“我一直蒙在鼓里,现在说说整个经过吧。我猜是你儿子的信指引你找到他的,可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斯科特先生笑着拍拍鲍勃的肩头,说:“没什么神秘之处,那封信让人觉得像是以前从未见过鸟的人写的,但是鲍勃已经研究了几年鸟类,他熟悉所有的鸟。起初我不明白为什么他假装啥也不懂,实际上写得非常清楚。”
“嗨,见鬼。”男孩说,“咱们走吧。”
斯科特先生笑了笑,接着说:“我在图书馆查到鲍勃信里写的鸟,就发现了答案。他说的白头啄木鸟分布在太平洋沿岸的松林地区,他描述的鸣叫的麻雀叫做‘圣巴巴拉麻雀’,而且只有一种蓝知更鸟叫起来格格响,又叫做鱼狗,总是离淡水不远。”
“真是,这下我全明白了。”埃文斯说,“但是离圣巴巴拉市约十英里,这是怎么回事?”
斯科特先生笑着说:“那都是我猜出来的。鲍勃信上说那只麻雀一口气向南飞十英里。我知道麻雀只作短途飞行,从一棵树上飞到另一棵树上。等我开始明白鲍勃在巧妙地告诉我们他在什么地方时,就把这一切综合在一起了。”
文本二:
侦探小说的破案是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的,它尊重事实,启发读者一边阅读,一边去进行科学推理。读侦探小说的过程,仿佛是进行一场高级的智力游戏。罪犯巧妙而别出心裁的作案,企图把水搅混,让对手的思维步入歧途。而聪明的侦探则从蛛丝马迹中发现破绽,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和进行逻辑推理,最终得出合乎真相的判断。由于这是文学故事,运用逻辑推理进行形象化与通俗化的描写,从而也大大提高了读者的阅读兴趣。因此,侦探小说不仅是罪犯与侦探的斗智,也是作者与广大读者的斗智。侦探小说的启智性,还表现在一些科学破案的陈述上,通过把物理、化学、地理、历史等知识融入作品,人们在阅读时既获得了各方面的知识,又自觉锻炼了思维能力。
(摘编自《侦探小说的社会意义与审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