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历史,边疆地区的稳定关系着一个国家的统一与安定。阅读材料完成以下要求。
材料一
针对众多的边疆民族,唐王朝在边疆治理上确立了羁縻府州制度(“羁”就是用军事和政治压力加以控制;“縻”就是以经济和物质利益给予抚慰),以各边疆民族部落的分布范围作为羁縻府、州行政区划的基础,广置都督府和州、县;以边疆民族的首领为都督、刺史,管理府州的具体事务,并可以世袭;羁縻府州辖有的边疆民族百姓不向唐王朝缴纳赋税,户口也不上报户部,但各边疆民族的部落首领要向唐王朝缴纳贡赋,在众多的羁縻府州基础上设立都护府,由都护府直接管理,再统于唐王朝中央政府。
——摘编自韦庆远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二
盖岭北、辽阳与甘肃、四川、云南、湖广之边,唐所谓羁縻之州,往往在是,今皆赋役之,比于内地。
—— 《元史·地理志》
材料三
行省的职掌在忽必烈时期主要是钱粮、户口、屯种、刑狱等民政事务。成宗即位后,行省还具有了领本省军队的权力。行省在权力行使上要受到中书省乃至枢密院的节制。没有中书省和枢密院转发的诏旨,行省官员既不能更改赋税,也不得调动军队。行省官员一定时期内还有去觐见皇帝,尽述职之责。为保证行省官尽职,除由监察机构监督外,元廷还采取了省官互迁和奉旨宣抚的方法。元代行省没有重蹈两汉刺史、魏晋都督、唐节度使的覆辙,无疑应主要归功于行省制的特点。
——白钢《中国政治制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