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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外语2021-2022学年高一上学期历史第一次月考试题

作者UID:7026178
日期: 2024-10-06
月考试卷
选择题:本题共28小题,每小题2.5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非选择题。(共30分)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据载,在周公摄政时就分封了71国,其中大部分都是周的同姓子弟。 

 分封时要举行隆重的册封仪式,天子“授民授疆土”,将某地区的土地连同这片土地上的人民封赐给诸侯,由他们去建立国家。诸侯要对天子承担镇守疆土、屏藩王室、缴纳贡物、朝觐述职、发兵从征等义务。 

 周朝的分封则主要是由统治部族对被征服地区主动进行的武装拓展,大大加强了王室对全国疆域的控制,巩固了周天子天下共主的地位,即所谓“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摘编自张帆著《中国古代简史》 

 材料二:《史记˙商君列传》所说的:“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此举体现了国野制度崩溃,国人与野人界线泯灭的变化。 

 秦孝公用商鞅变法,“并诸小乡聚,集为大县,县一令,四十一县”。事在孝公十二年(前350年)。 

 户籍相伍与集乡聚为县两事,是秦国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转折点。 

 县既由基层的乡聚组成,乡聚以下又有什伍之组织,这样一来,就将过去血缘关系的氏族组织,改造成为从户开始经什伍到乡聚再到县的严密的地缘关系组织,形成了完全意义上的基层地方行政组织体系。 

 从秦统一天下后将县的幅员定为“大率方百里”的原则看来,在商鞅集小乡聚为县时,必然也已有某种分划的原则。 

 同时每一县都由国君任命的县令担任长官,也标志着官僚制的完善。 

 ——摘编自周振鹤著《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秦朝统治者实行“上本除末”的政策,正式把商人及商人活动贬为末等之民和末业。秦在商鞅变法之后,国家为了加强对商人的监管,将城市商人户口进行专项登记,列入“市籍”,以区别一般编户齐民的“户籍”。秦朝多次将六国的大手工业主迁徙到边远地区。之所以采取这样的政策,目的在于彻底摧毁六国的经济势力,使反抗者失去经济基础。同时又将许多私营工商业主迁徙到秦朝统治地区咸阳、巴蜀一带,允许他们继续经营手工业,也有加强秦朝经济的目的。这与摧毁六国经济势力并不矛盾。另外,商人被抑制还表现在徭役征发上。此目的也在于摧毁六国的经济势力。由于秦朝短祚,富商们只是受到暂时的压制,很快随着秦王朝的灭亡迅速复兴。 

 材料二:汉武帝时,通过行政干预和经济剥夺来削弱高赀、富商大贾的势力,使抑商政策达到极端:实行盐铁酒专卖,迫使大商贾退出商业活动的主要阵地,起到了压制商人的目的;改币制,也在于打击“不佐国家之急”的商人;均输、平准的实行更是以官办贩运货易排除私商,并由政府垄断物价,而征收财产税及算缗、告缗几乎使全国所有富商大贾陷于破产。同时朝廷任用商贾子弟东郭成阳、孔仅、桑弘羊等,相继“以费”入朝为官,就是利用其固有经验,从商贾发财致富的经济活动中获取财政收入,以支持对外用兵。虽然国家出台了许多与民争利的措施,但到昭帝时,文学言:“今郡国有盐铁、酒榷、均输,与民争利。散敦厚之朴,成贪部之化。是以百姓就本者寡,趋末者众。 

 ——以上材料均摘编自王忠茗《论秦汉时期的抑商政策与商人社会地位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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