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 | 职能 |
公民大会 | 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有权立法、宣战、媾和与审判;所有官职均无薪金。 |
元老院 | 终身任职,负责向官员提出建议,协调他们的行动。 |
执政官 | 两人,一年一任,由全体公民选举产生,担任军事统帅,执行决议。 |
1958~1982年 | 人民公社拥有集体资金的统一分配与调度权 |
1982~2001年 | 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 |
党的十八大以来 | 社区党支部成员和社区党员充当网络信息员以及参与社区治理 |
所属条目 | 内容 |
第3表第1条 | 如债权人有数人时,得分割债务人的肢体进行分配,纵未按债额比例切块,亦不以为罪。 |
第4表第2条 | 家属终身在家长权的支配下.家长得监察之、殴打之、使作苦役,甚至出卖之或杀死之。纵使子孙担任了国家高级公职的亦同。 |
第8表第2条 | 凡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能取得调解时,则伤人者也应受到同样的伤害。 |
来自中原 的物品 | 大量的开元通宝铜钱;宝花纹铜镜;刻有“谨封”二字的一枚印章(唐代官方传递公文的密封专用章);一件南北朝时期的青瓷莲花尊;道教符箓锦两件 |
藏文化方 面的物品 | 藏文木牍、木简十余枚;写有古藏文经咒的骆驼头盖骨、羊肩胛骨数块;藏文佛经及佛像壁画残片 |
来自西方 的物品 | 东罗马金币一枚;波斯锦、波斯镀金人头像等波斯物品;镀金银质鹿形饰片、玛瑙珠等粟特物品 |